企业新闻/News
Company News
1. 企业名称:星都起重设备(辽宁)有限公司
2. 法定代表人:卢仁铉
3. 联系方式:
◦ 联系电话:024-88087557
◦ 通讯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佳阳路18号
4. 经营范围:起重设备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、安装、维修;相关技术咨询服务。
1. 环保审批情况
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均 依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,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 “三同时” 验收手续。最新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 2020年 获得沈阳北新区生态分区关于新增喷漆间建设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,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,并于2021年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。
2.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情况
公司持有有效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,编号为 91210113731005438P001Y,实行简化管理。许可排放的污染物种类、浓度和排放量等均在规定范围内。公司严格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管理,定期开展自行监测。
1. 废水排放情况
◦ 排放口位置:公司废水排放口位于厂区正门。
◦ 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浓度:公司仅产生生产污水,经化粪池消解后,进入南小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,最终进入蒲河。废水排放量2000t/a,COD排放量0.6t/a,氨氮排放量0.06t/a
2. 废气排放情况
◦ 排放口位置:公司废气排放口位于喷漆车间 外,123°34′29.46″,41°54′9.14″高度15m 内径0.6m。
◦ 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浓度:生产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和颗粒物。公司采用 RCO 治理设施对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处理。近一年的监测数据显示,经 RCO 治理后,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《辽宁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 21/1642 - 2008)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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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噪声排放情况
◦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:公司在厂界四周共设置了4个噪声监测点位。
◦ 监测结果:近一年的监测数据显示,厂界噪声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 12348 - 2008)的要求,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65 dB (A),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55dB (A)。
4.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
◦ 一般固体废物:公司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金属、废包装材料等。近一年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0吨,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。
◦ 危险废物: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、废油漆桶等,属于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中的 HW08、HW12 等类别。近一年危险废物产生量为 1 吨,全部交由有沈阳中化化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,转移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。
1. 废气处理设施
公司为生产车间配备了 RCO(蓄热式催化燃烧)废气治理设施,用于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和颗粒物。RCO 治理设施通过催化氧化作用,将废气中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的二氧化碳和水等物质,处理效率达到 96% 以上。设施运行稳定,能够有效降低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浓度,确保达标排放。公司定期对 RCO 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,保障其正常运行。
2. 噪声治理措施
公司采取了一系列噪声治理措施,包括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、隔音、消声等措施,合理布局生产设备,设置隔音屏障等。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,有效降低了厂界噪声排放水平,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。
应急预案编制情况
公司编制了《星都起重设备(辽宁)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并于2024.8.21 在 沈北新区生态环境局 进行了备案。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、应急响应程序、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,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了指导。
1. 自行监测方案
公司制定了详细的环境自行监测方案,明确了监测点位、监测项目、监测频次和监测方法等内容。废水、废气和噪声监测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,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和存档。公司委托辽宁中科检测有限公司期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。
2. 监测结果
近一年的环境自行监测结果显示,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。
我们将持续致力于环境保护工作,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,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,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做出更大的贡献。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宝贵意见。
星都起重设备(辽宁)有限公司
2024年12月20日